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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锅炉水质标准
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本站 浏览数:1454 发布时间:2011/8/31 21:17:29

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 1576-79
一、立式水管锅炉、立式火管锅炉、卧式内燃锅炉等燃煤锅炉
1. 悬浮物(mg/L)
给水: 锅内加药处理:≤20,炉外化学处理:≤5
2. 总硬度(mmol/L)
给水: 锅内加药处理:≤1.75②,炉外化学处理:0.03
3. 总碱度 [H+]mmol/L(mgoN/L)
炉水:  锅内加药处理:8~20,炉外化学处理:≤20
4.  PH(25℃)给水:锅内加药处理:>7,炉外化学处理:>7
炉水:锅内加药处理:10~12,锅内加药处理:10~12
5. 溶解固形物(mg/L)
炉水:锅内加药处理:<5000,炉外化学处理:<5000
6. 相对碱度(游离NaOH/溶解固形物)
炉水:锅内加药处理:<0.2,炉外化学处理:<0.2
7. 溶解氧(mg/L)
  给水:≤0.1
8. 含油量(mg/L)
   给水:≤2
9. 含铁量(mg/L)
   给水:≤0.3
注:1)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,可采用测定氯离子(Cl-)的方法来间接控制,但溶解固形物与氯离子,(Cl-)间到比例关系须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试验确定,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例关系。
2)当硬度指标超过此规定时,使用锅炉到单位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后,可适当放宽。
3)兰开夏式锅炉到溶解固形物可<10000mg/L。
4)当相对碱度≥0.2时,应采取防止苛性脆化到措施
二、热水锅炉
1. 悬浮物,mg/L
采用锅内加药处理  补给水:≤20
采用炉外化学处理  补给水:≤5
2. 总硬度,mmol/L 采用锅内加药处理  补给水:≤3
采用炉外化学处理  补给水:≤0.35
3. PH(25℃)
采用锅内加药处理  补给水:>7,循环水:10~12
采用炉外化学处理  补给水:>7,循环水:8.5~10
4. 溶解氧,mg/L
采用炉外化学处理  补给水:≤0.1,循环水:≤0.1
注:如采用炉外化学处理时,应符合热水温度>95℃的水质指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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